1.目的
為了使公司員工代表能夠充分代表員工行使自己的權利,公司尊重并保護工人自由選舉員工代表,建立并維持有效的申訴和投訴機制,使員工代表代表達式員工就相關問題與管理層進行交涉,并監督處理的公正性,切實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員工代表的選舉。
2.2本程序適用于員工代表權利的行使。
2.3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管理層與員工代表的定期例會管理。
2.4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管理層就員工代表意見的處理。
3.主要職責和權限
3.1 公司行政部協助組織員工進行員工代表選舉并保持選舉記錄。
3.2 ICTI管理者代表關注并審議員工意見,負責至少每季度一次與員工代表召開會議并確保對此類事件做出適當處理。
3.3 員工代表職責:
• 代表員工就工時、工資、人權、福利、工作環境、健康安全等員工所關心的問題與管理層進行交涉。
• 定期參加與管理層的溝通會議,提報員工所關心的問題和公司ICTI規范的實施情況。
• 協助員工申訴及調查處理的取證工作。
• 監督員工投訴及處理的公正性。
• 不定期收集員工所關心的問題或意見反饋給管理代表,并監督處理的公正性。
• 有責任認真學習ICTI規范及公司頒布的等同文件并貫徹給員工。
• 有權享受與其它員工相同的待遇。
• 有權在不受任何歧視或打擊報復的情況下獨立開展職權范圍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