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快樂的走路族”為廣告詞的德國“彪馬”運動品牌,最近卻不怎么快樂:德國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波馬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彪馬”公司),以未經授權銷售假冒、仿冒“PUMA”商品構成商標侵權為由,將嘉興兩家服裝商戶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各自賠償其10萬元人民幣。記者今天從浙江嘉興南湖區法院獲悉,該院已立案。
“彪馬”公司調查發現,被告嘉興市南湖區城東美高斯服裝店和嘉興市南湖區城東燕兒服裝店,所銷售服裝產品上,使用了與“彪馬”公司擁有商標權的 “PUMA”、“美洲獅”及“PUMA及圖”等系列商標相同的商標。
“彪馬”公司認為,被告銷售侵犯自己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行為已構成侵權,同時也損害了其商標聲譽,給其帶來了經濟損失?!氨腭R”公司要求,這兩家服裝商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在《嘉興日報》登報道歉,同時還要各自賠償其10萬元人民幣。
記者從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兩年,僅嘉興中院知識產權庭受理了“彪馬”公司提起的60余起商標侵權案,所涉被告均為嘉興范圍內的商場、超市及個體經營者。案件受理后,嘉興中院知識產權庭多次組織雙方協商。目前,除7起案件尚在審理中,其余案件均已審理完畢。
“由于一些超市和服裝商戶的經營者商標法律意識不強,在進貨和銷售環節把關不嚴,導致服裝賣場假冒名牌現象時有出現?!庇嘘P法律人士認為,“彪馬”公司頻繁的維權戰,給很多服裝商家敲響警鐘,提醒商家做生意時,要審查貨物商標注冊證,簽訂商標侵權責任條款,避免自己的商標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