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事業(yè)單位工傷保險參保逾八成 在杭中央部屬和省屬事業(yè)單位基本全覆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關于事業(yè)單位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5]36號)規(guī)定,省勞動保障廳、人事廳、民政廳、財政廳和地稅局于2006年6月聯合下發(fā)《關于事業(yè)單位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勞社工傷[2006]90號)文件。
一年多來,事業(yè)單位工傷保險工作開展過程中,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十分重視,由勞動保障廳牽頭,召開發(fā)文單位以及部分廳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統一認識,敦促各主管部門抓緊落實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參保工作。同時加強宣傳力度,以典型事例為教材,使事業(yè)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政策深入人心。同時通過勞動保障年檢和社保登記年檢,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作為通過年檢的必備條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過采取以上措施,使這項工作實現了突破性進展,截至2007年7月,我省2700余家事業(yè)單位,約90多萬職工,已經有約76萬職工參保,參保率約85%;其中省本級事業(yè)單位600余家,7.4萬余人,基本上已經全部納入省社保中心組織實施的工傷保險統籌,參保人數73000多人,占應保人員近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