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通過小組發言、撰寫議案或提案等形式,對《勞動合同法》表達質疑和批評,甚至有代表聯名要求“修改”筆墨未干的《勞動合同法》。
耗時數年、歷經四次審議、多方傾聽、收到十多萬條修改意見,《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匯集了多方民意。顯然,兩會這一局面出乎許多參與立法人士的意料。
“修改《勞動合同法》幾無可能,但如果資方的聲音過于強大,可能會影響配套規章的制定。”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副教授陳步雷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陳所指的配套規章,包括正在征求意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據了解,該實施條例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制定。
資方集體發聲
在今年兩會期間,《勞動合同法》成為代表和委員關注的一大焦點。
全國政協委員、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茵被媒體最先推到前臺,她的發言是:修改《勞動合同法》,取消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款。
與張茵持相同意見者眾多。記者在經濟界別和工商聯界別委員集中的京豐賓館會議室旁聽時,對有關無固定期限合同條款不滿的聲音,不絕于耳。
“《勞動合同法》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山東禹王集團董事長劉錫潛代表說,中國制造行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比較優勢,就是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必然會提高我國制造業的成本,削弱我國制造業的競爭力。
劉錫潛聯合山東代表團38位人大代表提交議案,要求修改《勞動合同法》。
在一些代表委員的發言中,一些企業的撤離或合并被歸咎于《勞動合同法》:100多家韓資企業從中國“逃走”;奧林巴斯公司決定在2009年前把中國的兩座工廠合為一處;500多家臺資企業撤離廣東東莞……
代表委員的質疑之聲,在兩會這個特殊的平臺上,順風而呼,全國聞知。以企業主身份參會的代表和委員們,自然而然地被冠之以“資方利益代言人”。
“如果沒有違背中國法律,他們的意見應該受到尊重,即使他們是代表雇主階層。”前述陳步雷教授說,中國的階層意識已經形成,雇主表達其立場是正常的。
勞動部和全總公開回應
在企業主云集的兩會上,代表資方的聲音顯然強勢,而代表工方的聲音寥寥無幾,兩股力量對比懸殊。
令人印象深刻的兩場記者招待會在關鍵時刻先后舉行,主題似乎直接指向資方對《勞動合同法》的質疑和批評。
3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副部長孫寶樹召開記者會。針對“修改”的聲音,孫寶樹表示,目前該法實施不足3個月,“不是修改問題,而是要認真貫徹執行”。
3月14日,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鳴起召開記者會。張鳴起表示,《勞動合同法》作為規范用工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在規范勞動用工制度、促進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資方引導輿論向一個方向傾斜后,勞動部和全總出來發言,起到了平衡作用。”一位參與了立法的人士表示,當一種力量過于強大時,信息可能讓人誤讀。
而事實上,誤讀已經存在。
孫寶樹副部長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社會特別是資方對《勞動合同法》有多種誤解,主要包括: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會導致用工機制僵化;實施該法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影響投資環境和就業。
孫寶樹強調指出,在許多國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和《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放寬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無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鐵飯碗”,不會導致用工機制僵化。
對增加用工成本問題,孫寶樹說,實際上是因為這些企業過去沒有為職工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要矯正企業這種行為。“用損失職工合法權益所形成的低成本來追逐高利潤,是不正確的,也是違法的。不矯正這種行為,對守法企業而言是不公平的。”
張鳴起與孫寶樹的表述幾乎一致,他還透露,為消除外界的誤解和誤讀,將大力宣傳,并積極推動立法、執法部門盡快出臺實施《勞動合同法》的條例、法規、規章,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多方利益角力勞動法細則
在觀察人士看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全國總工會分別針對兩會上質疑《勞動合同法》聲音予以回應,是在尋求力量的平衡。
“資方代表在兩會這個平臺上發聲,現在很難說會有什么具體影響。”陳步雷教授謹慎地說,但如果沒有相對的一方出來制衡,“可能會影響到配套法規的制定”。
陳步雷透露,他先前參與了勞動部關于《勞動合同法》實施辦法的起草工作,當時各界對一些問題發生爭論,懸而未決,勞動部決定將這些問題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考慮。但后因爭論擴大,多方力量角力,高層認為一些想法不成熟,該實施辦法被推翻。“后來又決定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起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出現,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見。”
3月20日,記者致電全國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初稿已經出來,全總站在工方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見,采納不采納由國務院法制辦確定。“兩會聲音是否影響后續立法,你們應該向國務院法制辦詢問,但我們認為,修改《勞動合同法》是不可能的!”
陳步雷也表示,在草案征求意見過程中,任何意見都有可能被采納,這就要求立法部門兼顧多個利益群體的合法利益,既要對勞動者基本權益進行保護,同時要保障經濟活力,給雇主用工自由。
“如果一方的聲音過于強大,當然有可能主張到較多的權利。”陳步雷說,所以學者、工會以及具有公益精神的人士,包括傳媒,應該站出來代表工人表達合理、科學的訴求,而途徑包括向國務院法制辦表達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