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生育社會保險繳費
來源:m.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7-08-22
社會保險繳費(生育) |
事項名稱 | 社會保險繳費(生育) | 審批時限 | 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 責任處室 | 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 審批范圍 | 市本級 | 審批對象 | 企業 | 審批類型 | 核準 | 審批方式
| 單獨審批 | 是否收費 標準及依據 | 不收費 | 管理目標 | 加強和規范生育保險費的征繳,保障生育女職工的待遇。 | 設立理由 | 為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政策執行的嚴肅性,確保生養基金的合法使用。 | 設定依據 | 其他: 《寧波市市區全民和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生養基金統籌暫行辦法》(甬政〔1989〕58號)第四條第二款。(條款內容較多,此略) | 申報條件 材料明細 | 申報條件: 1、本市海曙、江東、江北三區范圍內已參加全民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固定職工退離休費統籌的企業(包括經費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2、鎮海、北侖兩區范圍內的中央部屬、省屬、軍隊屬全民企業。已參加市區固定職工退離休費統籌的企業。 申報材料: 1、《寧波市社會保險登記表》; 2、開戶銀行帳號的有效證件(開戶許可證)。 | |
批后監管措施 | 1、勞動保障日常監察、舉報監察。 2、勞動保障年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