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分類及治療(有機化合物)——醚類
診 斷:
⑴多數醚對中樞神經系統有一定程度的麻醉作用。臨床表現的特點是早期多出現興奮癥狀,很快轉入抑制表現。停止接觸后,麻醉作用很快恢復。各種醚麻醉作用程度相差很大,但無一定規律。一般不飽和醚較飽和醚、鹵醚較脂肪醚、小分子醚較大分子醚毒性稍強。高分子纖維素醚類則多呈粉末狀固體,經口毒性很小,也無經呼吸道和皮膚吸收的危險。
⑵本類物質尤其是烷基醚、不飽和烴醚、不對稱構造的烴醚等,品種特別多,但一般人接觸機會少。因此對本類物質的認識特別是臨床與預防的認識很不夠。多數醚類物質不引起明顯的急性中毒癥狀。一般只可能出現輕微的臨床影響。
⑶對皮膚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治 療:
⑴在生產現場大量接觸而致中毒時,應將患者迅速脫離接觸,移到空氣新鮮處。
⑵對癥處理。
⑶多數品種的醚在接觸后出現反應時,多不用特殊處理。一般經休息后可以很快好轉。
⑷皮膚刺激作用多在脫離后很快好轉,一般不需特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