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監管部門人士日前指出,企業及金融機構在未來發展中應注重社會責任投資。所謂社會責任投資,就是將傳統的衡量風險與報酬的投資模式加上環境保護、社會道德及公共利益等為視角的一種新型投資模式,它可以實現機構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促進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環境。
我國的社會責任投資尚處于起步階段,但中國工商銀行已經開了個好頭。工商銀行日前宣布,它已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授信前提條件,建立了企業環保名單,對所有貸款項目和貸款企業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同時,工行將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具有較高環保價值的企業和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和其他金融支持,構建信貸“綠色通道”,提高服務效率。
銀行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是我國銀行業向國際標準邁出的一大步,因為世界上但凡歷史悠久、實力雄厚、綜合評分位居前列的商業銀行,無不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這既是商業銀行樹立自身形象的需要,也是順應國際可持續發展趨勢的必然選擇。
但是,在目前階段,在相關制度未能建立起來的情況下,我們仍不能對商業銀行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抱以太大希望。商業銀行過去在房市調控中的表現即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商業銀行為了搶奪房貸這一被視為優質貸款項目的資源,不惜降低門檻的做法,助推了炒房熱,在某種程度上化解了國家對房市調控的部分努力。
當然,這一現象并非我們所獨有。我國香港地區也曾有類似的教訓。1994年,香港股市和樓市持續呈現上漲狀態,投機氣氛籠罩市場,港府擔心泡沫越積聚越多,埋下巨大隱患,遂出臺政策進行調控。各商業銀行也被要求配合港府遏制房價,住房按揭貸款隨即收緊,香港房價應聲而落,但沒過多久,房價再次瘋狂上漲。追根溯源,在于銀行的逐利本能與政府調控政策的目標相沖突,使得相關政策難以長時間維持。一旦銀行變相放松按揭貸款,房價就會隨之上漲。
從根源上來看,商業銀行具有很強的逐利性,這注定了它必然以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為根本出發點。而抑制投機、抑制污染企業的發展,嚴格來說,首先屬于政府責任,將這種責任交給銀行去承擔顯然是靠不住的。事實證明,如果沒有相關配套政策,即使讓銀行作為調控政策的配合者,也未必能達到預定效果,遑論由銀行直接唱主角?
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能更理性、更全面地剖析現狀,從而,使相關政策真正產生效果而不是淪為“花拳繡腿”。近年來,房價飛漲,引起有關部門的憂慮,相關調控政策次第出臺,但大都無功而返。無奈之下,有關部門拿起金融工具。由此,房貸新政出臺。但筆者認為,銀行難以承受調控之重托。
目前,推動房價上漲的主要主體大致有四個:一是地方政府,二是開發商,三是銀行,四是投機者。房貸新政能夠抑制的只能是銀行自身和投機者兩大市場主體(實際上,它對投機者的影響也很有限,確切地說,它只能影響依靠銀行貸款炒房的人),而不能對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產生多大影響。因為地方政府的拍賣土地行為與銀行無關,而上市公司借低廉的融資成本“圈地”,開發商囤積居奇、捂盤惜售銀行也奈何不得。
顯然,銀行對社會責任感的履行程度,仍主要取決于其自身的利益訴求。這次各商業銀行不約而同地收緊銀根,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自身規避風險的需要,因為房價的快速上漲,正在使抵押物的價值充滿泡沫,一旦房價下跌,許多風險都將轉嫁到銀行身上。這是銀行必須得面對的。加之許多銀行已將本年度的貸款額度用完,它們不得不提高貸款門檻。但是,這仍然是暫時的,一旦情況發生轉變,銀行逐利的本能沖動就會顯現出來,它有可能繼續成為政府調控房價的“絆腳石”而不是助手。具體到污染企業方面,問題大致差不多。
因此,銀行尚難承受社會責任之重,對于一些需要政府承擔的責任,政府應積極作為,而不能寄希望于有逐利本能的銀行。